政策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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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重啟六大品牌體育賽事活動。繼續支持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環海南島國際大帆船賽、海南高爾夫球公開賽、海南國際馬拉松、國際旅游島帆板大獎賽、海南省全民健身運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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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增加文化展演、體育賽事和會展活動產品供給。繼續開展海南親水運動季、沙灘嘉年華、越山向海人車接力巔峰賽等“體育+旅游”“旅游+”精品賽事活動。進一步辦好第三屆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中國(海南)國際熱帶農產品冬季交易會、世界新能源汽車大會等品牌會展活動。辦好海南省全民健身系列、青少年錦標賽和U系列賽事、競技職業賽事、文體研學、萬寧沖浪系列賽事等不低于500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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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豐富文體會展消費市場新業態。鼓勵市縣發放文體消費券刺激市場消費,出臺促進文體消費政策措施。支持各市縣充分利用各類場館發展體育商貿、會展、文化演藝等多元業態,充分發揮會展活動帶動離島免稅、餐飲消費的積極作用,加快會展與旅游消費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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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設立體育賽事文藝展演專項支持資金。設立文體專項獎補資金,總規模1.1億元。對傳統品牌賽事予以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支持。6000萬元用于支持市縣政府、企業和社會力量舉辦文化展演和體育賽事活動。體育賽事活動根據層級、規模、影響力等因素給予實際支出最多不超過30%的事后獎補,國際級體育賽事活動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全國級體育賽事活動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省級體育賽事活動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重大影響力體育賽事通過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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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充分發揮會展激勵政策作用。在海南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資金中支持各類大型會展項目來瓊舉辦,對納入省政府重點培育的現有品牌專業展覽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獎勵;對引進在海南舉辦列全國同行業內規模排名前三名的專業展覽和引進在海南舉辦的高端國際專業會議給予最高不超過700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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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除個別重大文化展演和體育賽事活動、專業展覽或會議外,逐步將原由政府舉辦和承辦的文化展演、體育賽事活動、專業展覽或會議通過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形式進行市場化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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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加大稅費和金融信貸、場地支持。支持市縣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將社會力量投資運營的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租用政府、國有企事業場地辦展辦賽的應予以折扣優惠。進一步落實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社會團體組織可享受免稅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推出針對性金融服務文化展演、體育企業、體育組織方案,設立信貸服務快速通道,拓寬融資渠道,有效保障中小微文化體育企業、組織融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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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簡化辦會辦展辦賽申辦流程。在海南政務服務網及重點城市分別設立“辦會辦展辦賽統一服務窗口”,優化舉辦文藝展演、體育賽事活動、會展辦事指南及流程并向社會公布,舉辦單位可在線進行申辦。簡化辦展辦賽手續,縮短審批時限。舉辦海南文化展演賽事推介會,發布年度文化展演體育賽事計劃,吸引群眾和游客廣泛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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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是用好辦展辦賽資源。引導企業、協會、運動俱樂部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充分用好海南江河湖海、沙灘、空域等場地資源,降低辦展辦賽使用門檻,鼓勵在符合環保、海域、空域、熱帶雨林使用等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支持水上、沙灘、低空飛行、熱帶雨林穿越等文體項目開發利用多元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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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是優化辦會辦展辦賽發展環境。鼓勵國際體育組織、總部企業、文體會展人才落戶海南,加大人才引進力度。鼓勵市場主體引進和投資文化展演和體育項目,建立多部門協同服務機制。